调查|深圳二手房贷额度在参考价基础上可上浮15%? 多家银行称具体细则待制定

财联社(北京,记者 高萍 姜樊)讯,深圳发布通知提出建立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后,银行如何根据参考价格放贷受到市场关注。近日有消息称:“有银行按指导价放贷,房贷额度可上浮15%”。但多家所谓“上浮15%”的银行深圳分行的工作人员今日对财联社记者表示,暂未收到“按指导价放贷,额度可上浮15%”的通知。另外,受访的其他深圳地区银行的个贷经理也均表示未收到相关的具体通知。

不仅如此,有深圳中介向记者透露,有大行将发布通知,要求按照指导价放贷,且不进行上浮。

尚无银行能确认可以参考价为依据上浮15%

近日,有市场消息传出,两家银行(建设银行(601939,股吧)和招商银行(600036,股吧))深圳分行的二手房贷款可在参考价的基础上最高上浮15%,即如果参考价为每平方米10万元,最高可按每平方米11.5万元来评估进行放贷。

对此,两家银行深圳支行的受访个贷经理均表示未听说上述通知。

深圳建行某支行个贷经理表示:“网上传的是中介的说法,误导市场,我们这还没有出具体的细则。”深圳建行另一支行的个贷经理则表示,没有听说上浮15%的说法。

另外,深圳招商银行一支行个贷经理也表示,没听说上浮15%。他表示,暂时还没有收到具体的细则要求。“没有通知,不知道细则。 ”

深圳建行一支行的工作人员表示,“现在主要做新政之前的(二手房房贷业务),新政之后的还没有接。”

记者也咨询了包括深圳中行、工行、浙商银行等支行的相关工作人员,对方多表示以指导价为参考依据,另外,均称“还没有收到具体通知”。

接受咨询的北京银行(601169,股吧)深圳分行的一支行两位工作人员亦均表示“具体没有收到通知,目前按照政府指导价发放贷款,经营贷也按照指导价”。深圳一家股份制银行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该行目前按照网签价、指导价和评估价孰低的原则执行放款。

不过,对于是否应该上浮的问题,受访人士则有不同的看法。一位银行个贷经理直言:“大部分银行实施的放贷依据标准应该差距不会太大,不会有大的不同”。另一位个贷经理则认为,可能会以指导价为依据有一个上浮的空间。

处观望状态 具体细则待定

实际上,新政发布后不少购房者较为关心银行如何执行放贷。新政下发后,深圳多家银行表示住建局发布的二手住房成交价格将作为按揭贷款参考依据。但“具体细则正在研究制定中。”

记者调查时亦了解到,多家银行个贷经理表示,目前处于观望状态,具体细则出台时间不能确定。“还没有下通知,具体细则在等通知。”记者咨询的深圳银行多位个贷经理均如是表示。在细则出台时间上,深圳多位银行个贷经理则均表示,“没有预期。”

不过记者从一位房地产中介人士处获悉:“某大行今晚(2月26日)可能会发文,所有贷款按照指导价来贷,且不能上浮。” 另一位中介也透露说已经有大行通知,所有贷款按照指导价放贷,包括按揭和经营贷。

据了解,2月8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文建立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次日,深圳相关部门对此进行了解读。住建部房地产专家、深圳市房地产和城市建设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王锋称,“银行将会以官方参考价作为发放贷款的重要依据,可以在这个基础上有所浮动,但太过离谱则可能触发约谈,并对此承担责任。”

在业内人士看来,新政通知提及了“引导商业银行合理发放二手住房贷款”,这将对防控信贷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对于银行房贷业务而言,光大银行(601818,股吧)金融市场部分析师周茂华认为,二手房市场参考价新政对银行房贷业务影响有限。他表示,新政主要是为遏制投机炒房行为,银行房贷业务更多受楼市供需、宏观经济整体状况和银行房贷规模监管等因素影响。“从中长期看,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有助于银行规范开展房贷业务,降低银行资产负债结构失衡的潜在风险。”

(责任编辑:董云龙 )
本文来源: 每日商业报道 文章作者: 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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