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新政:离异两年内购房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

中华网财经3月1日讯:据悉,东莞市住建局等部门2月27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东建〔2021〕6号)》,进一步堵住假离婚等政策漏洞,提高社保缴纳年限和购房贷款首付比例。具体来看,《通知》明确要求,非东莞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东莞市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须在购房之日前四年内在东莞市逐月连续缴纳社保满三年;夫妻离异的,任何一方自离异之日起两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通知》还规定,居民家庭名下在东莞市无住房且无住房贷款记录(含商业性住房贷款和公积金住房贷款)的,购买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购买非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责任编辑:王治强 HF013)
本文来源: 每日商业报道 文章作者: 中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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