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北京,实习记者 高萍)讯,今年以来,多地相关部门先后明确表态严查“经营贷”、“消费贷”入楼市。杭州今日最新发布通知,要求严格审查个人“经营贷”、“消费贷”的真实性,严格防范资金违规流入楼市;同时,要求金融机构审慎向“近期申请过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或购买住房的客户”发放个人经营性贷款。
在业内人士看来,对于“经营贷”、“消费贷”等资金来源合规性的管控不断收紧,将在一定程度上遏制资金违规进入楼市,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抑制炒房,预计杭州“经营贷”的审批也将更加严格。
杭州严控“经营贷”入楼市
此前,包括北京、上海、广东等多地银保监局均已发文,要求严肃查处“经营贷”、“消费贷”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行为,此次杭州也加入到此类调控的队伍中。
杭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今日发布通知,从加强司法拍卖住房限购等四方面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其中,明确提出要严格防范“经营贷”、“消费贷”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严禁发放用于购房首付款或偿还首付款借贷资金的个人经营性贷款和消费贷款;严格个人“经营贷”和“消费贷”真实性审查,加强贷后资金管理。
“这意味着经营贷的管控在不断收紧。”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在接受采访时直言,“经营贷等资金违规进入楼市干扰了市场的交易,需要进行强监管。”
在具体的管理上,杭州要求各金融机构加强客户资质和信用状况审核,关注客户获得经营性贷款借款人资格的时间,审慎发放仅以企业实际控制人身份申请的个人经营性贷款,防止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另外,要求关注第一还款来源,必要时要求借款人提供纳税信息,不得简单以抵押物估值代替借款人收入审查。并强调要审慎向近期申请过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或购买住房的客户发放个人经营性贷款。
此外,杭州还要求金融机构审慎开展第三方合作贷款业务,如审核发现为借款人违规获得经营性贷款提供“过桥”资金、以“空壳公司”包装借款人资质等行为的中介机构,应立即终止业务合作。
记者查询发现,杭州此次通知中对“经营贷”具体管理要求在2月北京下发的升级版严控措施中亦均被提及。
“经营贷”审批不断严格
在严控“经营贷”违规入楼市的背景下,多地“经营贷”审批程序以及准入门槛不断加码、升级。记者此前获悉,北京地区已有个别银行对三个月内有购房记录者不予提供经营性贷款。而在申请材料方面,北京、上海等地均要求客户提供公司对公流水、水电煤账单、税单等材料来证明实际经营。此外,要求公司成立的时间也不断拉长。
“提高准入门槛,做好贷前审查,严格落实贷款准入条件等,有助于防范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楼市、股市。”光大银行(601818,股吧)金融市场部分析师周茂华对财联社记者表示,“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从源头杜绝‘经营贷’资金违规进入楼市。预计杭州‘经营贷‘的审批也将更加严格。”
严跃进则建议,后续还应严查一些注册时间段无实际经营的企业,部分购房者可能借道“小微企业”在变相获取贷款和炒房。
据了解,北京银保监局在1月底对外披露称,严查个人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并要求各银行重点排查是否存在由于授信审批不审慎、贷后管理不尽职等情形导致“消费贷”、“经营贷”资金被违规用于支付购房款等问题。
同月,上海银保监局印发通知,要求各商业银行严格执行房地产贷款业务各项规制要求,严格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审查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偿债收入比、限贷等。
2月,监管再度升级。北京银保监局、人行营业管理部下发通知,严格防范个人经营性贷款资金被挪用于房地产市场,审慎向近期申请过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或购买住房的客户发放个人经营性贷款。
谈及多地出台严控“经营贷”入楼市的规定,资深行业分析师王剑辉表示: “之所以防止这些经营贷等资金变相买房、炒房,主要是当地房价预期较为坚挺,有投机的需求,要抑制投机,就要做出相关的规定。“王剑辉补充道,即使没有形成炒作浪潮,也要做到未雨绸缪。
周茂华认为,严控“经营贷”入楼市关键是“经营贷”提供方要落实责任,严把审核关。他建议加强必要信息互联互通(如纳税等),同时,对相关违规、失信行为要出台具有一定震慑效果的规范或处罚措施。
而在多地严控“经营贷”违规入楼市的背景下,会否存在绕道其他地区获得“经营贷”进入楼市的可能?周茂华认为,只要市场存在套利机会,资金“绕道”与监管之间的博弈将持续,要注意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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