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网 记者 程璐洋 全国政协委员、新鸿基地产主席兼董事总经理郭炳联提交了《关于优化物业管理服务营商环境,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的提案,针对内地物业管理行业现存的有待改进的问题,提出优化物业管理服务行业营商环境的相关建议。
2021年1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出,鼓励物业服务企业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和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物业智慧管理服务水准;业主和企业在合同中约定物业服务价格,可根据服务标准和物价指数等因素动态调整。
郭炳联表示,要进一步助推社会治理水准提升,需要不断加强和改进物业管理工作、构建现代化的物业管理体系,以实现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
郭炳联在提案中指出,目前全国物业管理行业,还存在着行政主管部门间协调性不足、政策支持力度小以及物业管理费市场定价尚未完全放开等问题,对物业管理行业更高质量发展阶段形成制约。
为了优化物业管理服务营商环境、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郭炳联提出以下建议:
一、建议成立统一的行政主管机构,理清行业管理权责。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让群众少跑腿”的“简政放权”精神,建议由住建部门牵头,成立由政法、公安、卫生、市场监督等部门组成的协调监管机构,在制订物业管理规定和相关政策要求时,在内部形成统一意见后再由该机构统一推行并提供一站式管理服务。对于物管企业的相关请求,建议参考欧美国家做法,考虑设立专责协助、监管物业管理行业的政府机关,对接由业界组成的行业协会,快速回应市场变化,进一步提升“放管服”水平。
二、建议灵活处理物业管理项目重建和改造的补贴单位,提升企业投资积极性。
为增加物管企业的投资积极性,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可考虑向受重建影响的物管企业作补贴或适度放宽地积率;同时,针对不同项目内容,视其改造难度和施工进度适当延长时间,增强企业改造的积极性;在设备升级方面,可考虑适度放宽对物管设备报废年限的要求,让物管企业可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及环保节能要求进行改造;扩大可享受补贴的名录内容范围,增加物业专业方面的内容,让企业有更多自主选择。
三、建议采用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通过地方税收支付而非由物管费再摊分的公平收费模式。
在电损费用摊分方面,可考虑将电损成本交由电力公司与用户共同承担,用户有设立独立电表,直接交费给电厂,以公平摊分电损;在“门前三包”方面,可考虑指派相关单位负责执行“门前三包”工作,并由地方政府部门直接由税收支出,以减轻物管企业负担,让企业更加专注主业,提升服务质量。同时,进一步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在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的中高端物业先试先行,再逐步在全国放开物业服务价格的相关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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