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拟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 首套房最高贷70%- 每日商业报道

郑州拟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 首套房最高贷70%

【环球网房产综合报道】 3月8日,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发布《关于征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调整意见和建议的通知》。其中提到,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最高贷款比例设定为70%;异地贷款及其他情况最高贷款比例设定为40%。

具体而言,在贷款比例方面,郑州计划按照缴存和购房情况设定最高贷款比例(贷款金额占房产总价比例)。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最高贷款比例设定为70%;异地贷款及其他情况最高贷款比例设定为40%。此外,郑州将参照其他地市和银行商业住房贷款的审批要求,按照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不超过家庭收入的50%的标准,认定借款人的还贷能力。

申请条件方面,通知建议拟适当延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缴存时限。在贷款额度方面,要求结合郑州不同区域的住房价格,按市区(含市内五区、郑东新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非市区分别设定最高公积金贷款限额。

此前,郑州市曾在2019年12月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具体为:借款人夫妻双方均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且为家庭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金额由60万元提高至80万元。借款人单方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或家庭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金额由40万元提高至60万元。

中国商业经济学会副会长宋向清表示,此项政策非常规但具有可操作性。

“政策出发点是积极调控,区别对待,该保即保,能限就限。这是一个非常规但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因为房地产项目具有区域限定性,不可挪移,因城施策可以细化到不同城区,甚至细化到不同板块,所以,这个政策看起来似乎难以落地,不易操作,实质上具有针对性、可行性和有效性。”宋向清说。

在他看来,政策目的是确保不同区域的房地产市场可以通过不同的政策实现自主可控、积极稳定和健康的发展,可通过试点补充完善和再调整。这次拟调整一是保障了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者的利益诉求,二是有利于限制炒房者的行为,三是可以为实体经济发展预留更多资金。

(责任编辑:李佳佳 HN153)
本文来源: 每日商业报道 文章作者: 环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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