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仍处上涨通道,调控阀门仍需收紧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初步测算,12月份,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同比上涨3.9%,涨幅与上月相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同比上涨8.6%,涨幅比上月扩大0.3个百分点。二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同比上涨4.0%,涨幅比上月回落0.2个百分点;二手住宅销售价格同比上涨2.2%,涨幅比上月扩大0.1个百分点。三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同比分别上涨3.5%和1.4%,涨幅比上月分别回落0.3和0.1个百分点。
虽然二、三线城市的房价涨幅都出现了一些回落,但上涨幅度仍然较大,一线城市新房价格涨幅达到了3.9%,二、三线城市新房涨幅则分别上涨了4.0%和3.5%,这样的涨幅,对居民购房的影响仍然是非常大的,会吞食居民许多财富。因为,居民收入的基数远小于一套住房的价格,新房价格上涨3.5%,即便平均房价只有每平米1万元,一套120平方米的新房,也要多支付4万多元,更何况,一、二线城市的房价远高于1万元。而居民收入的增量,即便按照8%来计算,平均收入10万元,也只能年增8000元,需要五年的收入增量才能满足新房价格上涨增加的支出。而私营单位的平均工资水平,还远达不到年均10万元。
也就是说,房价上涨对居民财富的吞食,仍然是非常严重的,如何稳定房价,不让房价上涨继续对居民收入产生影响,应当成为房地产市场调控不可松懈的一项工作。只有当房价真正稳定了,房价对居民收入的影响不再出现了,房地产市场调控才能放松或退出。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王蒙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将坚决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牢牢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不把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时刻绷紧房地产市场调控这根弦,全面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强化城市主体责任,因地制宜、多策并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一个“牢牢坚持”,一个“时刻绷紧”,也从一个方面表达了管理层对待房地产市场和房价问题的态度,释放出房地产市场调控不会轻易退出的信号。
事实也是,如果房价一直处于上涨通道,就意味着开发企业并没有因为调控而收敛涨价的行为,也没有因为资金紧张而放弃死杠房价。更重要的,在央行和银保监会提出对房地产贷款实施集中度管理的情况下,开发企业又加大了海外融资的力度,而没有把注意力真正放到售房回笼资金方面。据新京报记者统计,截至1月14日,今年已有超过20家房企披露各阶段境外债融资进展,包括碧桂园、世茂集团、正荣地产、旭辉控股、中梁控股等企业,融资额在100亿美元左右。资金到手,资金链紧张的矛盾就能得到缓解,开发企业死杠房价的动力又起。如此,房价就很难趋于平稳。
这也意味着,在房地产市场调控问题上,除了加强金融机构对房地产企业融资的监管和约束力度之外,对房地产企业境外融资也要进一步从严,防止开发企业积聚风险。毕竟,境外融资也是债务,而不是投资。对境外债务,还要防止信用问题。一旦开发企业出现资金链断裂风险,会对境外债券等融资兑付带来影响,损害企业和行业形象,不能任凭开发企业无节制地负债,而要倒逼开发企业通过售房回笼资金、化解债务风险、减少债务规模、降低债务率。
也只有把开发企业死杠房价的冲动完全打消了,让其真正回到市场上来,回到“房住不炒”的住房属性上来,才能让开发商通过降价住房的方式回笼资金,不再死杠房价。调控政策决不能让开发企业把利益全部让渡到银行和境外融资机构手中,而对广大居民死扣高房价不放。如果开发企业能够把融资成本中的一部分转化成对购房者的福利,切实降低债务规模,房价下调的空间也会更大,企业承受房价下调的能力会大大增强。如此次20家房企境外融资100亿美元,如果能够“节省”下来,能够减少利息支出5、6亿美元,将这些让渡给购房者,哪怕只让渡一半,会带来怎样的影响呢,房价是否可以下降呢。
所以,调控政策必须继续收紧,调控的阀门只能收、不能放,直到开发企业真正愿意降价售房了,才对政策进行优化与调整。否则,需要持续收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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