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建委:将加强长租公寓监管 严禁形成资金池、租金贷

北京商报讯(记者 卢扬 王寅浩)住房租赁市场关乎民生,长租公寓监管势在必行。1月25日晚间,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王飞在做客“市民对话一把手”节目时表示,去年个别长租公寓企业暴雷,集中暴露出长租公寓企业运营中存在的一些痛点。下一步,北京市住建委会集中两个方面去治理,首先就是要加强监管。北京市住建委会进一步整顿租赁市场秩序,特别是要加强对长租企业的严厉监管,禁止企业形成资金池和租金贷。通过去杠杆、去金融化,让租赁回归安居的本质。各房屋租赁运营企业也要规划使用北京市房屋租赁示范文本,减少因合同造成的房屋纠纷,切实维护租房者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联合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发布了关于《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北京市房屋出租经纪服务合同》以及《北京市房屋承租经纪服务合同》等示范文本。无论是通过自行成交的,或是通过经纪机构居间成交、经纪机构代理成交的,住房租赁合同均可统一使用《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北京市房屋出租经纪服务合同》《北京市房屋承租经纪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则适用于北京市依法可以出租房屋的租赁经纪服务。

王飞称,除加强监管外,另一方面还要加大立法力度。《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将在今年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市住建委目前正在开展调研起草工作。通过《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的制定,可以强化法制保障,明确住房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相应的责任,进一步规范租赁市场行为,特别是要稳定租赁关系。通过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的行为,切实维护住房租赁市场的秩序稳定,进一步保障租房者的权益,确保租房者能够住的安心、安稳、安居。

(责任编辑:冉笑宇 )
本文来源: 每日商业报道 文章作者: 北京商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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