惜贷不是涉房贷款集中度管理初衷-银行频道-和讯网

每经特约评论员 谭浩俊(财经时评人)

1月25日,有媒体记者对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四座一线城市房贷情况进行了电话调查,调查对象包括工农中建四大国有银行,兴业银行(601166,股吧)、招商银行(600036,股吧)、浦发银行(600000,股吧)等股份制商业银行,以及四地农商行的网点。根据调查结果,因为额度影响,上海已有银行暂不能申请房贷,且审批流程加长;广州、深圳多家银行称额度紧张,放款时间未知;北京受访的两家银行表示,暂未受到房贷新规较大影响。

商业银行惜贷的理由,当然是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因为,通知分档设置了房地产贷款余额占比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比两个上限,对超过上限的机构设置过渡期,并建立区域差别化调节机制。也就是说,由于受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比上限的影响,银行就需要通过控制个人住房贷款来满足监管要求。

明面上讲,这是没有任何问题的,是银行必须做出的姿态,也是必须做好的一项工作。透过表面看本质,商业银行这样做,并没有真正体现监管层的要求,实现监管层的初衷。因为,监管层在提出个人房贷余额占比上限的同时,也明确表示,对刚性需求仍然要积极支持。银行用“一刀切”的方式对待个人房贷,不仅没有体现监管层的要求,反而是在用这样的方式对监管层“逼宫”,逼监管层放松政策,从而让商业银行能够继续陶醉于涉房贷款的发放之中。

这也意味着,商业银行并没有真正从思想上、认识上、工作上积极配合监管层的工作,执行监管层的要求,而是在不自觉地联手对抗涉房贷款集中度管理,用惜贷的方式向监管层“逼宫”。显然,这是完全错误的,也是需要严厉查处的。

要知道,监管层出台涉房贷款集中度管理,并不是限制商业银行的正常经营、限制商业银行发放涉房贷款,而是想通过涉房贷款集中度管理,倒逼商业银行调整与优化信贷资金结构,更多地向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倾斜,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而在涉房贷款内部,也要向刚需购房倾斜,满足刚需购房需求。

很显然,在相当一部分银行的心里,是不愿意这样做的。他们想做的,就是把贷款发出去,把利息赚回来,至于信贷资金结构是否合理,刚需购房能否满足,不想考虑。这些年来,银行信贷资金结构出现了严重失衡,就是在这样的经营思维和理念下形成的,是真正不负责任的表现。当监管层提出对涉房贷款进行集中度管理,优化信贷资金结构的要求后,他们就不适应了,也不愿意了,就想通过“逼宫”手段迫使监管层放松政策,甚至取消这项政策。毫无疑问,这是非常危险的信号。

实际上,目前商业银行在涉房贷款上,问题是非常大的。不仅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存在比较大的问题,中小银行也存在同样的问题。由于这些年来持续给开发商、炒房客、购房者等发放贷款,商业银行的涉房贷款比重已经超出了可容忍的水平。不仅对开发商的贷款如此,对居民的房贷也是如此。在居民房贷中,对非刚需的个人房贷也比重偏高,从而导致个人房贷也出现了比较大的偏差。在这样的情况下,必须对个人房贷余额进行控制、对个人房贷余额比重进行控制,并通过控制,优化个人房贷结构,更好地满足刚性需求的需要。

事实也是,经济决定金融,金融反作用于经济。金融的地位,决不能凌驾于经济之上,也不能玩弄客户于股掌之中,而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断地调整经营理念和经营思维,更好地服务企业和居民。现在的信贷资金结构,是没有很好地体现服务企业、服务居民的,而只是把资金投放给了企业和居民,这与服务还有比较大的差距。

服务,必须是建立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建立在效率质量基础上,而不只是银行一家的利益。监管层提出涉房贷款集中度管理,就是想推动商业银行更好地服务企业和居民,就是相促进商业银行服务水平的提高,而不是让企业和居民整天围着银行转。表现在个人住房贷款方面,就是要确保刚需购房,确保刚需阶层能够顺利拿到住房贷款,而不是“一 刀切”,连孩子和水一起泼掉。

对此,笔者建议,监管层必须加大检查力度,看一看哪些商业银行在对监管“逼宫”,在用惜贷的方式对抗政策、抑制政策。一经查实,要严厉处罚。

(责任编辑:冉笑宇 )
本文来源: 每日商业报道 文章作者: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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