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精未检工作的创新之举

原标题:做精未检工作的创新之举

本报讯(记者张仁平 通讯员王光忠)“督促监护令为问题少年加强家庭监护量身定制,针对性强,有特色,效果好”“此令是做优未检工作的创新实践,有利于推进未成年人司法制度更好地发展”……近日,由福建省福州市检察院主办的督促监护令理论研讨暨实务交流会在福清市召开,各领域专家学者与实务界人士围绕主题,发表真知灼见。

2019年12月11日,福州市检察院首次向7名涉案未成年人父母发出督促监护令。截至目前,福州市两级检察院已针对65个案件涉案未成年人监护人制发各类督促监护令124份,并建立了一整套工作机制。2020年4月,福建省检察机关在全省推广督促监护令机制,目前已促进256名监护人改善了亲子关系,181名涉案未成年人改正了不良行为习惯,93人重新回到了校园。

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卞建林、北京师范大学未成年人检察研究中心主任宋英辉、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高维俭和暨南大学人文学院教授张鸿巍围绕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督促监护令分别作主题发言,充分肯定了福州率先探索、福建自觉推进督促监护令的做法,认为此举顺应了人民群众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新期待,创造的经验具有推广价值。

“家庭监护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重中之重,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未检工作的难点问题。督促监护令作为基层检察院做精未检工作的创新之举,福建检察机关的探索实践体现了问题导向、少年司法特色和责任担当。”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负责人积极评价督促监护令对强化家庭监护发挥的特殊作用,并表示“将在总结探索经验的基础上加以推广,同时要进一步把握职能定位,规范适用方式,完善配套机制,确保工作质量和效果”。

(责编:宿琳(实习生)、孝金波)
本文来源: 每日商业报道 文章作者: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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