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出台首个养老服务强制性国家标准 拉起养老机构服务安全“红线”
1月中旬,《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正式公布。作为我国养老服务领域第一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规范》明确了养老机构服务安全“红线”,明确了养老机构应当符合的强制性规定及要求;同时也对养老护理员培训、建立昼夜巡查和交接班制度等基础性工作提出了要求,有利于推进养老服务的高质量发展。同时,民政部还为《规范》的实施设立了“缓冲期”。让涉老企业在两年的过渡期内逐渐熟悉新标准。
2、民政部发文统一全国养老机构评级标准 行业洗牌在即
养老服务需求快速爆发,大幅扩容的养老机构市场亟需一把“尺”作为统一的评价标准。1月中下旬,民政部发文提出,省级民政部门要在2020年启动实施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到2022年,全国要基本建立统一的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体系。在业内看来,目前地方建立的养老机构的评价体系各有不同,个别城市的标准建设尚存空白,亟待更新升级,随着全国统一“评星”时间表的出炉,我国养老机构也将彻底告别野蛮生长,迎来一场大洗牌。
3、一级响应下 北京养老机构实施封闭式管理
1月底,北京市正式进入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状态。随后,北京市民政局宣布,北京全市养老机构将实施封闭式管理。实施封闭式管理的养老机构,将做到“三不”,即不得接待走访、慰问和探视老年人的外来人员(含老年人家属、朋友)、院内老年人不得离院外出。同时,各养老机构不再接收新入住老年人。
4、居家养老服务恢复 疫情以来北京社区养老驿站首次重启
业务停滞数月后,北京居家养老服务终于迎来了“解封”。在北京市第96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政府副秘书长陈蓓表示,北京疫情防控级别降至二级,有序恢复养老机构服务秩序,严格封闭管理,全面恢复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居家养老服务等为老服务项目。从2月初民政部发布通知要求养老驿站暂停集中式服务算起,北京市养老机构已暂停了近3个月。
5、北京疫情响应等级调至二级 全市养老机构重启严格封闭式管理
6月中旬,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响应级别调整至二级。此次调整过后,养老、福利、精神卫生等特殊机构场所,实行严格的封闭式管理。受疫情影响,1月底北京全市养老机构实施封闭式管理。随着疫情形势的逐渐向好,北京养老机构在具备隔离条件、护理能力的前提下,可接收新入住老人,并实行“预约探视”制度。然而,随着疫情形势的不断变化,市民政局再次发文,全市养老机构也随之重启严格的封闭式管理模式。
6、上门入户、堂食回归 北京全面有序恢复社区养老服务
7月中下旬,北京市民政局明确,本市再次强化调整了养老服务疫情防控政策,执行养老服务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根据最新版的防控措施,本市老年人期待已久的社区养老驿站服务终于要全面有序开放了,其中上门入户和堂食服务均可在符合要求的情况下重启。同时,本市不再对养老机构探视人数、探视次数作出限制,由养老机构根据设施条件、服务保障能力自行确定。
7、31省份养老金实现16连涨 多地调整体现“多缴多得”激励机制
截至8月初,全国31省份均已披露2020年养老金上调方案。据了解,今年是养老金连续第16年上涨,也是继2016年以来连续第5年同步统一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根据各地出台的养老金调整方案,本次调整方法为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其中,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同一地区各类退休人员调整标准基本一致;挂钩调整主要是跟缴费年限、养老金水平挂钩,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
8、公办机构可由社会力量运营 “国家版”养老机构管理新规出炉
今后,社会资本将可更全面、深入地参与各类养老机构及相关服务的供给。9月中旬,民政部发文表示,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可以采取委托管理、租赁经营等方式,交由社会力量运营管理。同时,我国将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制度,改为备案制。此外,根据最新定义,依法办理登记,为老年人提供全日集中住宿和照料护理服务,床位数在10张以上的机构可定义为养老机构。
9、简化“健康码”操作 国务院办公厅出台新政破解老年群体“数字鸿沟”
为破解老年人面临的“数字鸿沟”问题,11月底,国务院办公厅发文表示,各地不得将“健康码”作为人员通行的唯一凭证,对老年人等群体可采取凭有效身份证件登记、持纸质证明通行、出示“通信行程卡”作为辅助行程证明等替代措施。有条件的地区和场所要为不使用智能手机的老年人设立“无健康码通道”,在充分保障个人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推进“健康码”与身份证、社保卡、老年卡、市民卡等互相关联,逐步实现“刷卡”或“刷脸”通行。
10、破解流失率高、招聘难 北京将对养老护理员每人每月最高补贴1500元
一线养老从业人员的流失率高等现状一直困扰着养老服务行业。在此背景下,北京市民政局于11月底提出,对符合要求的养老护理员根据职业技能等级的不同每人每月发放津贴补贴。其中,初级护理员每人每月补贴500元;中级护理员每人每月补贴800元;高级护理员每人每月补贴1000元;技师等级每人每月补贴1200元;;高级技师等级每人每月补贴1500元。新政的出台将进一步提升在岗一线护理员的岗位收入,并将其与职业技能等级相挂钩,鼓励护理员提升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