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提前介入深挖彻查 类案总结推动基层治理

原标题:从普通刑案中挖出不少涉黑大案

本报讯(记者周晶晶)日前,由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丁某红等25人涉黑案开庭审理。该案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抢劫,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12项罪名51起事实,作案时间跨越20年,是该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涉案人数最多、涉黑财产金额最大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历时4天庭审,公诉团队沉着应战、有力控辩,25名被告人中18人当庭认罪认罚。

据了解,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武汉市检察机关共对涉黑案件46件456人、涉恶案件106件610人提起公诉,彰显了“零容忍”的态度。

办案中,该市检察机关深入运用“捕诉一体”重大案件沟通衔接机制,院领导带头办理、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涉黑涉恶案件成为常态。

“丁某红案中,从公安机关移送批捕首批与该组织有关的20余件个案开始,我们就提前介入,成立了包括检察长、副检察长在内的办案专班,审查批捕阶段就对个案审查明确分工,对证据查漏补缺。”办案检察官介绍,因为该组织以经济犯罪为主,“软暴力”特征明显,批捕阶段在对“软暴力”的界定上,专班下了很多功夫,突破性地从个案出发,通过危害后果来界定这种行为,为后期呈现该组织的暴力性特征打下基础。

办理“5·22”涉黑专案时,青山区检察院仅用5天时间就完成了41卷案卷、9名嫌疑人的审查工作,制作了11万余字的审查逮捕意见书。“效率之所以这么高,是因为‘捕诉一体’在诉前引导、加快办案节奏上发挥了积极作用。”办案检察官介绍,公安机关对该案主要嫌疑人刑拘后,该院就提前介入,对收集的证据同步审查,提出侦查意见46条,批捕后又提出补侦意见98条,引导深挖彻查。至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已追捕3人,追诉1人,追加犯罪事实7笔。

与此同时,该市检察机关还注重深挖案件,其办理的不少涉黑大案,都是从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普通刑事案件中挖出的,江夏区检察院办理的曾某涉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就是其中一例。2018年3月,该院受理了曾某等三人涉嫌寻衅滋事案。审查发现曾某欺压群众等更多暴行后,该院建议公安机关定性为涉黑案查办。最终,该案由最初报捕的3名嫌疑人、1项罪名、5笔犯罪事实,逐步扩展为16名嫌疑人、9项罪名,19笔犯罪事实,追缴的涉黑财产也从300万元大幅升至3000万元。

通过细致研判和引导深挖,该市检察机关在专项斗争中共立案监督涉黑涉恶犯罪案件11件43人,追捕漏犯86人、漏罪163个。

此外,该市检察机关还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创新社会治理紧密结合,总结分析类案的犯罪特点、发案趋势、重点领域、滋生原因,形成有针对性的综合调研报告和检察建议。

针对廖某林一案中发现的治理漏洞,武汉市检察院向案发地所在的洪山区政府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加强对辖区内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换届和日常工作的领导、指导,健全基层治理长效机制等,帮助其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收到检察建议一个多月后,区政府给出了7000余字的整改回复。

在办理某黑中介案时,武昌区检察院也及时向房管部门提出加强行业监管的检察建议,从而推动全市性的行业治理,并被最高检评为扫黑除恶优秀检察建议。

“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武汉检察机关的监督辐射力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不断彰显。

(责编:胡园(实习生)、孝金波)
本文来源: 每日商业报道 文章作者: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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