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行15项违规被罚4290万 涉销售虚假金融产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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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12月31日晚间,北京银保监局披露两张关于北京银行的罚单。其中一张罚单显示,北京银行因对外销售虚假金融产品等11项违法违规行为,被北京银保监局责令改正,并罚款3940万元,另有19人被处以警告、罚款、取消任职资格、禁业等处罚。作出处罚的时间为2020年12月30日。

  北京银行的主要违法违规案由包括:1。对外销售虚假金融产品;2。出具与事实不符的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3。关键业务环节管理失控;4。同城清算业务凭证要件信息不真实;5。印章管理混乱;6。重要岗位员工轮岗管理失效;7。岗位制衡与授权管理存在缺陷;8。员工行为管理失察;9。案件险排查不力;10。内审报告存在重大遗漏;11。信贷业务管理不审慎。

  同日,北京银保监局还披露了另一张罚单。该罚单显示,北京银行存在四项违法违规事实:1。北京银行下辖单支行违规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询证函回函;2。北京银行下辖单支行违规出具与事实不符的存款证明;3。北京银行下辖单支行内部控制存在缺陷;4。北京银行现金管理业务内部控制存在缺陷。

  对此,北京银保监局责令北京银行改正,合计罚款350万元;并对李娟、许文娟等5人分别作出取消董监高任职资格、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

  在落实“双罚制”方面,有19人一同被罚。其中,对王义、谢威、杨晓飞分别给予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的行政处罚;对刘月英、杨波、王琼、颜鹏、刘颖分别给予禁止3年内从事银行业工作的行政处罚;对毛燕、王蕾、辛欣、刘长喜、王燕分别给予禁止1年内从事银行业工作的行政处罚;对王欣给予取消终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行政处罚;对徐中兴、耿代路分别给予取消6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行政处罚;对王华强、李松、吴文杰分别给予警告并处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另一张罚单显示,北京银行因下辖西单支行违规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询证函回函、存款证明,北京银行现金管理业务以及西单支行内部控制存在缺陷等问题,被北京银保监局责令改正,并罚款350万元,有5人被不同程度处罚:对李娟、许文娟分别给予取消5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行政处罚;对穆童给予警告并处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戴炜、林袁分别给予警告并处3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罚单的落款时间为2020年12月23日。

  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4月30日,*ST康得披露122.1亿元存放于北京银行西单支行,但西单支行却回函称“账户余额为零”。正因此事,北京银行被卷入康得新财务造假事件中。对此,证监会曾要求北京银行说明西单支行是否串通康得新管理层舞弊。

  直至2020年7月17日,交易商协会公布了自律处分信息,北京银行因其在康得新造假事件中的相关行为,被交易商协会警告,暂停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相关业务6个月;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

本文来源: 每日商业报道 文章作者: 黄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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