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部分租赁款被挪用”,福建海西金租被罚115万元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近日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海西金租”)因售后回租业务租赁物适格性不合规、部分租赁款被挪用,被处以115万元罚款。

与此同时,时任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经办业务部门负责人黄秋生、时任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经办业务部门项目经理郑才华,均被警告。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泉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泉金监罚决字〔2023〕13号)

因“部分租赁款被挪用”,福建海西金租被罚115万元_财经频道_证券之星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泉金监罚决字〔2023〕13号

被处罚当事人

一、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二、黄秋生(时任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经办业务部门负责人)

三、郑才华(时任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经办业务部门项目经理)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售后回租业务租赁物适格性不合规,部分租赁款被挪用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行政处罚决定

一、对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合计处以115万元罚款

二、对黄秋生给予警告

三、对郑才华给予警告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泉州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3年12月29日

数据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本文来源: 证券之星 文章作者: 每日商业报道

声明:《每日商业报道》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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