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近日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海西金租”)因售后回租业务租赁物适格性不合规、部分租赁款被挪用,被处以115万元罚款。
与此同时,时任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经办业务部门负责人黄秋生、时任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经办业务部门项目经理郑才华,均被警告。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泉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泉金监罚决字〔2023〕13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泉金监罚决字〔2023〕13号 |
被处罚当事人 | 一、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二、黄秋生(时任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经办业务部门负责人) 三、郑才华(时任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经办业务部门项目经理)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售后回租业务租赁物适格性不合规,部分租赁款被挪用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
行政处罚决定 | 一、对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合计处以115万元罚款 二、对黄秋生给予警告 三、对郑才华给予警告 |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泉州监管分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3年12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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