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近日文水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文水县农信联社”)因存在多项违法违规事实,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吕梁监管分局罚款70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吕梁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吕金管罚决字〔2023〕5号 |
被处罚当事人 | 一、文水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二、梁永泉(时任文水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长) 三、薛绳明(时任文水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副主任) 四、李建华(时任文水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上曲信用社客户经理) 五、高国荣(时任文水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下曲信用社客户经理)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贷后管理不到位;违规投资债券形成风险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
行政处罚决定 | 一、对文水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罚款70万元 二、取消梁永泉5年任职资格 三、对薛绳明警告 四、对李建华警告 五、对高国荣警告 |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吕梁监管分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3年12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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