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营运中心因票据转贴现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违规超授权交易、无授信开展基金投资业务等,被罚款合计110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沪金罚决字〔2023〕76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金罚决字〔2023〕76号 |
被处罚当事人 | 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营运中心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1.票据转贴现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2.违规超授权交易;3.无授信开展基金投资业务。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
行政处罚决定 | 罚款合计110万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3年12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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