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近日云南梁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梁河农村商业银行”)因存在多项违法违规行为,被责令改正并处罚款30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德宏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德金罚决字〔2023〕3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德金罚决字〔2023〕3号 |
被处罚当事人 | 云南梁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流动资金贷款“三查”不严格不到位,贷款用途不真实,信贷资金被挪用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
行政处罚决定 |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30万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德宏监管分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3年12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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