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贷款用途不真实”等,云南梁河农村商业银行被罚30万元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近日云南梁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梁河农村商业银行”)因存在多项违法违规行为,被责令改正并处罚款30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德宏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德金罚决字〔2023〕3号)

因“贷款用途不真实”等,云南梁河农村商业银行被罚30万元_银行频道_证券之星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德金罚决字〔20233

被处罚当事人

云南梁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流动资金贷款“三查”不严格不到位,贷款用途不真实,信贷资金被挪用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行政处罚决定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3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德宏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31227

本文来源: 证券之星 文章作者: 每日商业报道

声明:《每日商业报道》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发表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下一篇

大盘全天低开低走,沪指再度失守2900点,深成指、创业板指续创调整新低,北证50指数跌超4%。盘面上,旅游、冰雪产业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