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贷后管理不到位”等,迪庆农村商业银行德钦支行被罚25万元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近日因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全部或部分回流至借款人账户等,迪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钦支行被罚25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迪庆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迪金罚决字〔2023〕7号)

因“贷后管理不到位”等,迪庆农村商业银行德钦支行被罚25万元_银行频道_证券之星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迪金罚决字〔20237

被处罚当事人

迪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钦支行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全部或部分回流至借款人账户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25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迪庆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31229

数据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本文来源: 证券之星 文章作者: 每日商业报道

声明:《每日商业报道》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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