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近日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萍乡分行(以下简称“九江银行萍乡分行)因消费贷款“三查”不到位,被罚款30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萍乡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萍金监罚决字〔2023〕2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萍金监罚决字〔2023〕2号 |
被处罚当事人 |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萍乡分行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消费贷款“三查”不到位 |
行政处罚依据 |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
行政处罚决定 | 罚款30万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萍乡监管分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3年1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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