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近日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以下减持“安华农业保险吉林省分公司”)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费率”,被罚款35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吉金罚决字〔2023〕67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吉金罚决字〔2023〕67号 |
被处罚当事人 | 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省分公司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费率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七十条 |
行政处罚决定 | 罚款35万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3年12月29日 |
声明:《每日商业报道》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