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贷款未执行实贷实付”等,农发行赣州市分行被罚30万元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近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赣州市分行(以下简称“农发行赣州市分行”)因“贷款未执行实贷实付、造成贷款资金长期滞留账户”等,被罚款30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赣市金监罚决字〔2024〕2号)

因“贷款未执行实贷实付”等,农发行赣州市分行被罚30万元_银行频道_证券之星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赣市金监罚决字〔20242

被处罚当事人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赣州市分行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贷款未执行实贷实付,造成贷款资金长期滞留账户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3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4年1月4日

数据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本文来源: 证券之星 文章作者: 每日商业报道

声明:《每日商业报道》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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