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近日鹰潭月湖恒通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鹰潭月湖恒通村镇银行”)因向经营区域以外企业发放贷款,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鹰潭监管分局罚款30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鹰潭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鹰金监罚决字〔2024〕1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鹰金监罚决字〔2024〕1号 |
被处罚当事人 | 鹰潭月湖恒通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向经营区域以外企业发放贷款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 |
行政处罚决定 | 罚款30万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鹰潭监管分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4年1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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