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向经营区域以外企业发放贷款”,鹰潭月湖恒通村镇银行被罚30万元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近日鹰潭月湖恒通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鹰潭月湖恒通村镇银行”)因向经营区域以外企业发放贷款,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鹰潭监管分局罚款30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鹰潭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鹰金监罚决字〔2024〕1号)

因“向经营区域以外企业发放贷款”,鹰潭月湖恒通村镇银行被罚30万元_银行频道_证券之星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金监罚决字〔20241

被处罚当事人

鹰潭月湖恒通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向经营区域以外企业发放贷款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3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鹰潭监管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413

数据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本文来源: 证券之星 文章作者: 每日商业报道

声明:《每日商业报道》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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