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近日宁波海曙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海曙浦发村镇银行”)因贷款“三查”不尽职,被罚款25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甬金罚决字〔2024〕2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甬金罚决字〔2024〕2号 |
被处罚当事人 | 宁波海曙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贷款“三查”不尽职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
行政处罚决定 | 罚款25万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4年1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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