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贷款“三查”不尽职,宁波海曙浦发村镇银行被罚25万元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近日宁波海曙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海曙浦发村镇银行”)因贷款“三查”不尽职,被罚款25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甬金罚决字〔2024〕2号)

因贷款“三查”不尽职,宁波海曙浦发村镇银行被罚25万元_银行频道_证券之星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甬金罚决字〔2024〕2号

被处罚当事人

宁波海曙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贷款“三查”不尽职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25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4年1月5日

本文来源: 证券之星 文章作者: 每日商业报道

声明:《每日商业报道》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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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老了之后,降低消费”?不太可行。早在2015年,我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起草的《国家应对人口老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