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办理贷款业务存在因贷后管理不到位”等,中信银行合肥滨湖支行被罚35万元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近日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滨湖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合肥滨湖支行”)因“办理贷款业务存在因贷后管理不到位,导致部分信贷资金回流借款人他行账户、信贷资金被挪用未被及时发现的行为”等,被罚款35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皖金罚决字〔2024〕4号)

因“办理贷款业务存在因贷后管理不到位”等,中信银行合肥滨湖支行被罚35万元_银行频道_证券之星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罚决字〔20244

被处罚当事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滨湖支行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办理贷款业务存在因贷后管理不到位,导致部分信贷资金回流借款人他行账户、信贷资金被挪用未被及时发现的行为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35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4110

本文来源: 证券之星 文章作者: 每日商业报道

声明:《每日商业报道》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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