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近日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滨湖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合肥滨湖支行”)因“办理贷款业务存在因贷后管理不到位,导致部分信贷资金回流借款人他行账户、信贷资金被挪用未被及时发现的行为”等,被罚款35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皖金罚决字〔2024〕4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皖金罚决字〔2024〕4号 |
被处罚当事人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滨湖支行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办理贷款业务存在因贷后管理不到位,导致部分信贷资金回流借款人他行账户、信贷资金被挪用未被及时发现的行为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
行政处罚决定 | 罚款35万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4年1月10日 |
声明:《每日商业报道》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