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近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以下简称“招行昆明分行”)因“贷款管理不审慎,违规发放个人经营性贷款”,被罚款30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云金罚决字〔2024〕4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云金罚决字〔2024〕4号 |
被处罚当事人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贷款管理不审慎,违规发放个人经营性贷款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
行政处罚决定 | 罚款30万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4年1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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