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内部管理不到位”等,人保健康忻州中心支公司被罚11万元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近日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忻州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人保健康忻州中心支公司”)因内部管理不到位、利用保险代理人从事以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等,被罚11万元。

与此同时,时任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忻州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吕永亮、时任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忻州中心支公司综合部经理宋玮,均被警告并处罚款0.5万元;时任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忻州中心支公司团险部人员管理岗陈姝宏、时任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忻州中心支公司个人代理人孙明艮,均被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国家金融监管管理总局忻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因“内部管理不到位”等,人保健康忻州中心支公司被罚11万元_财经频道_证券之星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忻金管罚决字〔20241

被处罚当事人

一、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忻州中心支公司

二、吕永亮(时任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忻州中心支公司总经理

三、宋玮(时任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忻州中心支公司综合部经理

四、陈姝宏(时任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忻州中心支公司团险部人员管理岗)

五、孙明艮(时任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忻州中心支公司个人代理人)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内部管理不到位;利用保险代理人从事以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

行政处罚依据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六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一百六十一条、一百七十一条、一百七十二条

行政处罚决定

一、对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忻州中心支公司警告,罚款11万元

二、对吕永亮警告并处罚款0.5万元

三、对宋玮警告并处罚款0.5万元

四、对陈姝宏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五、对孙明艮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忻州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4年1月11日

数据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本文来源: 证券之星 文章作者: 每日商业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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