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近日山西宁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宁武农商行”)因贷款“三查”制度执行不到位,被罚款40万元。
此外,时任宁武联社薛家洼信用社副主任赵存亮、时任宁武联社万佛洞分社客户经理刘涛、时任宁武联社城区信用社主任贾亮卿等,均被警告。
国家金融监管管理总局忻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忻金管罚决字〔2024〕8号 |
被处罚当事人 | 一、山西宁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赵存亮(时任宁武联社薛家洼信用社副主任) 三、刘涛(时任宁武联社万佛洞分社客户经理) 四、贾亮卿(时任宁武联社城区信用社主任)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贷款“三查”制度执行不到位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四十六条、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
行政处罚决定 | 一、对山西宁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40万元 二、对赵存亮警告 三、对刘涛警告 四、对贾亮卿警告 |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忻州监管分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4年1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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