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近日慈利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慈利沪农商村镇银行”)因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被挪用等,被罚款二十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张家界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张金罚决字〔2024〕4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张金罚决字〔2024〕4号 |
被处罚当事人 | 慈利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被挪用。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
行政处罚决定 | 罚款二十万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张家界监管分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4年1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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