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个人贷款管理不尽职”等,交通银行三明分行被罚95万元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近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三明分行”)因存在多项违法违规事实,被罚95万元;时任交通银行三明分行行长助理谢继华,被给予警告。

交通银行三明分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流动资金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流动资金贷款贷后检查不尽职,导致贷款被挪用;个人贷款管理不尽职,信贷资金流入限制性领域。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三明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明金监罚决字〔2024〕1号)

因“个人贷款管理不尽职”等,交通银行三明分行被罚95万元_银行频道_证券之星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明金监罚决字〔20241

被处罚当事人

一、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

谢继华(时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行长助理

二、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一、流动资金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二、流动资金贷款贷后检查不尽职,导致贷款被挪用;

三、个人贷款管理不尽职,信贷资金流入限制性领域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行政处罚决定

一、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合计处以95万元罚款

二、对谢继华给予警告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三明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4年1月16

数据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本文来源: 证券之星 文章作者: 每日商业报道

声明:《每日商业报道》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发表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下一篇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近日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静支公司(以下简称“永安保险和静支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