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贷款“三查”制度执行不到位等,贵州银行3家支行领罚单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近日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贵州银行)旗下3家支行违法违规事实,且合计罚款金额达85万元。

具体来看,因部分高管未经核准任职资格即履职,贵州银行黔南分行被罚25万元;时任贵州银行黔南分行副行长(主持工作)罗林洪对部分高管未经核准任职资格即履职事项负有责任,被警告。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黔南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因贷款“三查”制度执行不到位等,贵州银行3家支行领罚单_银行频道_证券之星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黔南金罚决字〔2024〕6号

被处罚当事人

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南分行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部分高管未经核准任职资格即履职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25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黔南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4年1月25日

数据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本文来源: 证券之星 文章作者: 每日商业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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