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现金管理活动严重不审慎”等,浦发银行北京分行被罚150万元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近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北京分行”),因现金清分外包风险管控存在重大缺陷、现金清分外包活动监督检查失职、现金管理活动严重不审慎等多项违法违规事实,被罚款合计150万元。

与此同时,时任分行副行长洪伟、时任运营管理部总经理苏晓黎等,均被处以警告并罚款5万元;时任作业中心总经理张颖宏、时任作业中心副总经理周燕、时任ATM管理团队经理杨毅、时任现金管理团队经理张勇等,均被警告并罚款20万元;时任作业中心业务处理岗王旭红、董恺、华楠、沙峰等,均被警告并罚款10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因“现金管理活动严重不审慎”等,浦发银行北京分行被罚150万元_银行频道_证券之星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金罚决字〔2024〕8号

被处罚当事人

一、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分行

二、洪伟(时任分行副行长)

三、苏晓黎(时任运营管理部总经理)

四、张颖宏(时任作业中心总经理)

五、周燕(时任作业中心副总经理)

六、杨毅(时任ATM管理团队经理)

七、张勇(时任现金管理团队经理)

八、王旭红(时任作业中心业务处理岗)

九、董恺(时任作业中心业务处理岗)

十、华楠(时任作业中心业务处理岗)

十一、沙峰(时任作业中心业务处理岗)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一、现金清分外包风险管控存在重大缺陷

二、现金清分外包活动监督检查失职

三、现金管理活动严重不审慎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行政处罚决定

一、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分行罚款合计150万元

二、对洪伟处以警告并罚款5万元

三、对苏晓黎处以警告并罚款5万元

四、对张颖宏处以警告并罚款20万元

五、对周燕处以警告并罚款20万元

六、对杨毅处以警告并罚款20万元

七、对张勇处以警告并罚款20万元

八、对王旭红处以警告并罚款10万元

九、对董恺处以警告并罚款10万元

十、对华楠处以警告并罚款10万元

十一、对沙峰处以警告并罚款1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426

数据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本文来源: 证券之星 文章作者: 每日商业报道

声明:《每日商业报道》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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