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近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北京分行”),因现金清分外包风险管控存在重大缺陷、现金清分外包活动监督检查失职、现金管理活动严重不审慎等多项违法违规事实,被罚款合计150万元。
与此同时,时任分行副行长洪伟、时任运营管理部总经理苏晓黎等,均被处以警告并罚款5万元;时任作业中心总经理张颖宏、时任作业中心副总经理周燕、时任ATM管理团队经理杨毅、时任现金管理团队经理张勇等,均被警告并罚款20万元;时任作业中心业务处理岗王旭红、董恺、华楠、沙峰等,均被警告并罚款10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金罚决字〔2024〕8号 |
被处罚当事人 | 一、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分行 二、洪伟(时任分行副行长) 三、苏晓黎(时任运营管理部总经理) 四、张颖宏(时任作业中心总经理) 五、周燕(时任作业中心副总经理) 六、杨毅(时任ATM管理团队经理) 七、张勇(时任现金管理团队经理) 八、王旭红(时任作业中心业务处理岗) 九、董恺(时任作业中心业务处理岗) 十、华楠(时任作业中心业务处理岗) 十一、沙峰(时任作业中心业务处理岗)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一、现金清分外包风险管控存在重大缺陷 二、现金清分外包活动监督检查失职 三、现金管理活动严重不审慎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
行政处罚决定 | 一、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分行罚款合计150万元 二、对洪伟处以警告并罚款5万元 三、对苏晓黎处以警告并罚款5万元 四、对张颖宏处以警告并罚款20万元 五、对周燕处以警告并罚款20万元 六、对杨毅处以警告并罚款20万元 七、对张勇处以警告并罚款20万元 八、对王旭红处以警告并罚款10万元 九、对董恺处以警告并罚款10万元 十、对华楠处以警告并罚款10万元 十一、对沙峰处以警告并罚款10万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4年2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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