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贷后管理不到位”等,鹰潭农商行合计被罚70万元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近日鹰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鹰潭农商行”)因存在多项违法违规事实,领罚单。

鹰潭农商行因违规处置不良资产,被罚款40万元;鹰潭农商行因贷后管理不到位,被罚款30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鹰潭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因“贷后管理不到位”等,鹰潭农商行合计被罚70万元_银行频道_证券之星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金监罚决字〔20249

被处罚当事人

鹰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违规处置不良资产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4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鹰潭监管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4218

数据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本文来源: 证券之星 文章作者: 每日商业报道

声明:《每日商业报道》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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