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内控管理不到位,中原银行鹤壁分行被罚30万元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近日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壁分行(以下简称“中原银行鹤壁分行”)因内控管理不到位等,被罚30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鹤壁监管分局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鹤金罚决字〔2024〕2号)

因内控管理不到位,中原银行鹤壁分行被罚30万元_银行频道_证券之星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鹤金罚决字〔2024〕2号

被处罚当事人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壁分行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内控管理不到位

行政处罚依据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3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鹤壁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4年2月20日

本文来源: 证券之星 文章作者: 每日商业报道

声明:《每日商业报道》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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