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近日安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安宁市农信联社”)因重大关联交易未按照监管要求进行审批、贷款支付管理与控制不到位、部分个人贷款违规用于投资等,被罚70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云金罚决字〔2024〕15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云金罚决字〔2024〕15号 |
被处罚当事人 | 安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重大关联交易未按照监管要求进行审批;贷款支付管理与控制不到位,部分个人贷款违规用于投资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
行政处罚决定 | 罚款70万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4年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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