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贷前调查不尽职”等,新疆石河子交银村镇银行两支行被罚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近日新疆石河子交银村镇银行西古城镇支行因贷前调查不尽职、违法违规发放贷款等,被罚30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石河子监管分局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因“贷前调查不尽职”等,新疆石河子交银村镇银行两支行被罚_银行频道_证券之星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金监罚决字〔2023〕17

被处罚当事人

新疆石河子交银村镇银行西古城镇支行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贷前调查不尽职,违法违规发放贷款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3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石河子监管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3828

本文来源: 证券之星 文章作者: 每日商业报道

声明:《每日商业报道》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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