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近日中国进出口银行吉林省分行因“流动资金贷款测算不审慎,超企业需求发放贷款;抵押物价值审查不严格、抵押物价值不足;贷后管理不力,未对贷款用途进行有效监控”等,被罚款440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吉金罚决字〔2024〕11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吉金罚决字〔2024〕11号 |
被处罚当事人 | 中国进出口银行吉林省分行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流动资金贷款测算不审慎,超企业需求发放贷款;抵押物价值审查不严格、抵押物价值不足;贷后管理不力,未对贷款用途进行有效监控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
行政处罚决定 | 罚款440万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4年2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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