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贷后管理不力”等,进出口银行吉林省分行被罚440万元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近日中国进出口银行吉林省分行因“流动资金贷款测算不审慎,超企业需求发放贷款;抵押物价值审查不严格、抵押物价值不足;贷后管理不力,未对贷款用途进行有效监控”等,被罚款440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吉金罚决字〔2024〕11号)

因“贷后管理不力”等,进出口银行吉林省分行被罚440万元_银行频道_证券之星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吉金罚决字〔202411

被处罚当事人

中国进出口银行吉林省分行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流动资金贷款测算不审慎,超企业需求发放贷款;抵押物价值审查不严格、抵押物价值不足;贷后管理不力,未对贷款用途进行有效监控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44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4227

本文来源: 证券之星 文章作者: 每日商业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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