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违规办理按揭贷款”等,云南永德农商行被罚120万元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近日云南永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永德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违规办理按揭贷款;贷款管理不审慎,导致信贷资金被挪用并造成部分贷款损失;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员工将资金入股非上市企业用于经商办企业”等,被罚120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临沧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临金罚决字〔2024〕3号)

因“违规办理按揭贷款”等,云南永德农商行被罚120万元_银行频道_证券之星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罚决字〔20243

被处罚当事人

云南永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永德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违规办理按揭贷款;贷款管理不审慎,导致信贷资金被挪用并造成部分贷款损失;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员工将资金入股非上市企业用于经商办企业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12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临沧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4226

本文来源: 证券之星 文章作者: 每日商业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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