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近日民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民丰县农信联社”)因贷后管理不尽职,被罚款35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和田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和金监罚决字〔2024〕3号 |
被处罚当事人 | 民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贷后管理不尽职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
行政处罚决定 | 罚款35万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和田监管分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4年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