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银行违法遭罚 未按规定报送监管统计数据

  银保监会网站昨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赣市银保监罚决字〔2021〕1号)显示,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报送监管统计数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七条,中国银保监会赣州监管分局对单位罚款24万元。

  官网显示,赣州银行作为赣州市委、市政府直管的地方国有商业银行,于2001年1月18日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按照规定提供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由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以下为原文:

本文来源: 每日商业报道 文章作者: 每日商业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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