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部分银行房贷集中度考核上限划定!较全国标准“红线”提高2个点以上

  2月22日,界面新闻记者获悉,央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2月初下发通知,对广东辖内(不含深圳)第三档、第四档、第五档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提出了具体要求。

  具体看,广东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的具体上限为:第三档中资小型银行和非县域农合机构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分别为24.5%、19.5%;第四档县域农合机构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分别为20%、15%;第五档村镇银行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分别为12.5%、7.5%。

  根据去年12月31日央行、银保监会下发《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对于第三档、第四档、第五档银行,《通知》规定,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分别为22.5%、17.5%;17.5%、12.5%;12.5%、7.5%。

  也就是说,央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对辖内第三档、第四档银行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分别提高了2个百分点、2个百分点;2.5个百分点、2.5个百分点。与全国指标红线对比看,广东银行的房贷发放额度稍微宽松。

  根据之前的通知,县域农合机构为第四档,村镇银行为第五档。据银保监会发布的截至2020年6月末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名单,第三档、第四档涉及广东银行主要包括:广州银行、东莞银行、华兴银行、南粤银行、珠海华润银行、梅州客商银行、广州农商行、东莞农商行、佛山农商行、顺德农商行、南海农商行等。

  央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还要求,房地产贷款集中度超标银行应制定业务调整过渡期内逐步达到管理要求的调整方案,明确向管理要求边际收敛的时间安排和具体措施等内容,于2021年2月19日前分别将调整方案报送相关部门,并于每季度结束后首月15日内向相关部门报告执行情况。

  事实上,最近央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对房地产贷款的指导意见不断出台。此前,广州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个人住房贷款被窗口指导为“双管控”:新增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不能超过12.6%,每个月新增个人住房贷款额度不能超过2020年10月、11月、12月三个月的平均放款额度,而且所有银行一个标准。

  2月初,针对近期部分媒体关于经营贷、消费贷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报道,广东银保监局展开行动,多措并举严肃查处经营贷、消费贷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行为。

本文来源: 每日商业报道 文章作者: 曾令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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