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小幅上调小型银行房地产贷款占比:有助于合理化信贷结构

  2月20日,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召开2021年一季度新闻通气会。据海南省政府网信息,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已联合海南银保监局制定出台了《关于实施海南省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的通知》。

  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货币信贷管理处副处长石海峰表示,根据办法规定,海南省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主要适用第三至第五档。省内大部分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符合房地产集中度管理制度要求,这得益于近年来海南以“壮士断腕”的决心采取的房地产调控政策。

  石海峰介绍,在政策允许的前提下,确定上调第三档(中资小型银行和非县域农合机构)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2.5个百分点至25%,这样更符合海南实际,有助于相关机构更加合理优化信贷结构。

  下一步,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将会同海南银保监局继续做好省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运行情况监测,指导超限的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有序压降房地产贷款;引导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符合管理要求的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稳健开展房地产贷款相关业务,保持房地产贷款占比、个人住房贷款占比基本稳定。

  2020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分档设置房地产贷款余额占比上限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比上限。

  其中提到,人民银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会同所在地银保监会派出机构,可在充分论证的前提下,结合所在地经济金融发展水平、辖区内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具体情况和系统性金融风险特点,以本通知第三档、第四档、第五档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为基准,在增减2.5个百分点的范围内,合理确定辖区内适用于相应档次的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

本文来源: 每日商业报道 文章作者: 每日商业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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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广东同步,海南省也发文落实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确定上调第三档(中资小型银行和非县域农合机构)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2.5个百分点,至25%。  2月20日,央行海口中心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