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资、资产证券化、发金融债⋯⋯新规实施近半年,消费金融公司提升资本实力“多条腿走路”

近两个月,多家消费金融公司传来增资消息,包括:南银法巴消金注册资本由50亿元增至52.15亿元;海尔消费金融注册资本由15亿元增至20.9亿元;长银五八消费金融注册资本由9亿元增加至11.24亿元。

另外,近期消费金融公司也积极通过资产证券化、发行金融债等方式获取较低成本的融资,以增强资本实力。例如,第三季度消费金融公司迎来金融债发行高峰,9家机构共发行229亿元规模金融债,远超前两个季度。

在业内人士看来,消费金融机构增强资本实力一般有两类,一是内源性的利润增长,二是外部市场化手段,如通过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属于前者,而通过金融债、ABS融资属于后者。近年来,ABS及金融债已成为持牌消费金融“补血”的重要途径,不但能够盘活存量信贷资产,而且有助于大幅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多家消金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自今年4月2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修订发布的《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后,业内预计消费金融行业可能会迎来一波“增资潮”。近两个月,记者注意到已有多家消费金融公司先后出现增资动作。

9月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发布批复,同意南银法巴消费金融的注册资本由50亿元增至52.15亿元。目前,南银法巴消费金融已完成工商信息变更,国际金融公司(IFC)投资2.15亿元,成为新的股东。增资后,南银法巴消费金融拥有4名股东,分别是南京银行、法国巴黎银行、IFC和法国巴黎银行个人金融集团,出资比例分别为64.16%、29.99%、4.12%和1.73%。

南京银行官网介绍,IFC是世界银行集团下属机构之一,也是全球规模最大、专注于新兴市场发展的国际开发机构。

10月8日,海尔消费金融发文称,公司已完成工商信息变更,注册资本由15亿元增至20.9亿元。本次增资是以未分配利润5.9亿元转增注册资本金,股权结构保持不变。增资不仅能够提升公司的资金实力,进一步做大规模,也将进一步提升公司风险抵补能力。

记者从海尔消费金融获悉,海尔消费金融于9月30日收到监管同意增资的正式批复,于10月4日完成工商信息变更。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目前海尔消费金融拥有5名股东,分别是海尔集团公司、北京红星美凯龙国际家具建材广场有限公司、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浙江逸荣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天同赛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30%、25%、19%、16%、10%。

10月1日,长沙银行公告称已收到监管批复,同意长银五八消费金融注册资本由9亿元增加至11.24亿元,增资完成后长沙银行的出资比例为56.66%,北京城市网邻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26.43%,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16.91%。记者注意到,目前该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仍待完成。

消费金融机构之所以纷纷增加注册资本,业内认为与《办法》的落地有很大关系,原因是《办法》提出了两项“硬核”要求:一是进一步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将消费金融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从3亿元提高至10亿元;二是将消费金融公司主要出资人持股比例要求由不低于30%提高至不低于50%,以压实股东责任。

尽管在《办法》落地之时,针对存量消费金融机构如何调整,业内的意见还存在一定分歧,并期待监管部门在配套的通知文件中进一步明确,但从目前来看,部分消费金融公司已经在陆续向新规要求靠拢。

素喜智研分析称,上述第一项要求主要对尾部消费金融机构造成影响,因为第一、二梯队的业务体量较大,早已因规模扩张的需求而提升了资本实力。上述第二项要求则主要影响头部和腰部机构,这类消费金融公司通常股东数量众多,股权结构相对分散。另外,即使部分机构在注册资本和股东出资比例方面已经达标,但也可能出于自身业务发展的需要,跟随这波“增资潮”进一步增强资本实力。在年底之前,受合规压力影响,持牌消费金融公司的调整可能会持续进行。

积极利用外部市场化手段“补血”

记者注意到,除了增加注册资本金,近期消费金融公司也在积极通过拓宽融资渠道来增强资本实力,备受关注的是资产证券化(ABS)、发行金融债等方式。

例如,今年9月,中国债券信息网先后披露了海尔消费金融“够花”系列、中原消费金融“鼎柚”系列、南银法巴消费金融“南银法巴”系列的个人消费贷款资产支持证券的注册申请报告,分别获批80亿元、60亿元、80亿元ABS储架额度。另外,在年内,厦门金美信消费金融也获批了12亿元的ABS储架额度。

资产证券化分析网数据显示,今年截至10月9日,5家消费金融机构共委托受托机构发行了8期信贷ABS,合计发行规模121.76亿元。这5家消费金融机构分别是南银法巴消费金融、杭银消费金融、中原消费金融、马上消费金融、海尔消费金融。其中,中原消金金融年内委托发行的ABS规模最大,3期共发行了49.68亿元。

与此同时,伴随着此前债牛行情带来的低息发债机会,消费金融机构近期积极发行金融债降低融资成本。记者根据东方财富Choice金融终端统计,今年第三季度消费金融公司迎来金融债发行高峰,9家机构共发行229亿元规模金融债,而前两个季度的发行规模分别为81亿元、174亿元。

素喜智研高级研究员苏筱芮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消费金融机构增强资本实力一般有两类,一是内源性的利润增长,二是外部市场化手段,如通过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属于前者,而通过金融债、ABS融资属于后者。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规定消金公司资金来源可区分为接受股东及其境内子公司、股东所在集团母公司及其境内子公司的存款、向作为公司股东的境外金融机构借款、向境内金融机构借款、同业拆借、发行非资本类债券。

中信建投证券赵然团队9月份发布的研报认为,当前消费金融行业的息差利润被冗杂的成本链侵蚀,优化成本结构、提升成本效益成为消费金融稳健增长的关键因素。消费金融公司的成本主要集中于获客成本、风控成本、资金成本、运营成本。其中资金成本方面,消费金融公司已形成“同业借款为主,其他融资方式为辅”的单一融资结构,银行机构从中收取资金成本费用。过于依赖同业借款的问题亟待解决。

平安证券研究所根据8家主要消费金融公司样本测算,同业负债占总负债比例基本超过90%,2023年平均计息负债成本率为3.47%,处于较高水平。

苏筱芮表示,近年来,ABS及金融债已成为持牌消费金融“补血”的重要途径,不但能够盘活存量信贷资产,而且有助于大幅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在持牌消金常用的融资手段当中,通过ABS及金融债(尤其是金融债)所获得的资金成本相对更低,有利于消费金融公司获得低成本、稳定的资金来源。”

在她看来,随着行业融资渠道的进一步拓宽,越来越多的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尤其是腰部机构获准进入ABS及金融债发行市场,能够获取更加低廉的资金成本,从融资侧缩小分化程度,使得更多消金机构享受到市场化融资渠道带来的优势及便利。

封面图片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刘国梅 摄

本文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文章作者: 宋钦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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