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起涉房违规!银保监局出手 又有多家银行被罚

  进入2021年以来,银保监会及各地监管局密集发布罚单。从处罚事由来看,信贷管控不审慎成为银行受罚的“重灾区”。

  个人经营性贷款被挪用于购房

  浙江稠州银行领年内首罚

  1月11日,中国银保监会嘉兴监管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浙江稠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因信贷管理不审慎,个人经营性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房,被处罚款人民币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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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管对该行做出处罚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根据该条款,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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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计显示,此次是浙江稠州银行在2021年首次被罚。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处罚距离其上次被罚仅仅相隔10天。

  银保监会信息显示,2020年12月25日,浙江稠州银行宁波分行被宁波银保监局作出罚款260万元的决定,并责令该分行对相关直接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

  而该次被罚缘由中同样包含多项信贷业务违规,包括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贷款资金被挪用等。

  向房企违规发放贷款

  江西上栗农商行被罚45万元

  日前,中国银保监会萍乡监管分局发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相关内容显示,江西上栗农商行因违法违规,为违规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未审查承兑汇票保证金来源,保证金来源不合规等,被处罚款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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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曾某对公司违规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的违法违规行为负经办责任,受到警告处分。李某对公司违规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的违法违规行为负领导责任,受到警告处分。

  肖某对公司未审查承兑汇票保证金来源,保证金来源不合规的违法违规行为负经办责任,受到警告处分。黄某对公司未审查承兑汇票保证金来源,保证金来源不合规的违法违规行为负领导责任,受到警告处分。

  泉州银行违法遭罚100万

  流动资金贷款投资固定资产

  中国银保监会公布的龙岩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流动资金贷款违法用于固定资产投资。

  中国银保监会龙岩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对泉州银行龙岩分行给予100万元罚款的处罚,对当事人苏某强、苏某付给予警告的处罚。

  公开资料显示,泉州银行龙岩分行成立于2014年3月6日。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6月28日,注册资本34.66亿人民币。官网显示,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泉州银行)是成立于1997年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设于福建省泉州市。

  目前在福建泉州、厦门、福州、漳州、龙岩、莆田、南平、三明等地市设立营业网点123家,全行资产总额超1200亿元。2011年以来,多次入选英国《银行家》权威披露的“全球银行1000强”榜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规则,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也可以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

  前款规定的审慎经营规则,包括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损失准备金、风险集中、关联交易、资产流动性等内容。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审慎经营规则。

  信贷仍是2021年监管重点

  进入新一年,银保监系统的监管丝毫没有放松。据不完全统计,截至1月11日,银保监系统开年以来已披露超200张罚单,合计罚款金额超2.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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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各家银行违规事由看,信贷业务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仍是重灾区。

  除上述涉信贷业务的处罚外,汝州玉川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向关联企业发放信用贷款,平顶山银保监分局依据《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其罚款20万元。

  北京银保监局公布的处罚信息显示,北京大兴华夏村镇银行存在“以贷转存并续做存单质押贷款、个贷贷后管理不到位”的违法违规事实,被给予合计6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银行信贷风险管理是商业银行的生命线,亦是金融审慎监管的重点。邮储银行研究员娄飞鹏指出,信贷管理不规范会导致对借款人的各项风险无法有效把握,例如因不能及时了解借款人的财务情况导致资金被借款人挪用等,从而引发信用风险。同时,内部管理不严格,也容易引发操作风险。

  2021年“强监管”高压态势将延续

  2020年,在疫情的冲击之下,银行普遍面临净利润下滑、不良走高的现象,银行业的风险也越发引人关注。

  2020年12月31日,银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下一步,银保监会将坚持完善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着力加强股东行为监管与违规关联交易整治,规范董事会、监事会、高管层等治理主体的履职行为,严格信息披露,加强利益相关者权益保护。

  对于2021年银行业监管趋势,王红英直言,2020年这些罚单无疑对整个银行业是非常重要的警示。2021年,银行首先应从制度上建立健全防范信贷风险的综合性措施。一方面在合规合法的基础上,进行规章制度层面的创新,另一方面在越来越复杂的经营环境当中,进一步提高相关业务人员的综合金融服务能力水平,从业务专业层面进一步去防范风险。

  1月6日,2021年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会议指出,2021年将持续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加强风险排查,做好风险应对。完善风险防范处置长效机制,压实金融机构和股东主体责任、地方政府属地责任、金融监管部门监管责任和最后贷款人责任。完善存款保险制度建设和机构设置。加强互联网平台公司金融活动的审慎监管。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统筹金融发展与金融安全的决策部署,抓紧补齐监管制度短板。强化支付领域监管,个人征信业务必须持牌经营,严禁金融产品过度营销,诱导过度负债,严肃查处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金融创新在审慎监管前提下发展,普惠金融服务质量和竞争力稳中有升。

  市场预计,2021年金融监管力度将进一步加大,以保证金融市场风险可控,随着宏观审慎政策框架进一步健全,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和金融控股公司将成为金融监管机构重点关注的领域。

本文来源: 每日商业报道 文章作者: 每日商业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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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对外开放的大门一直在拓宽,尤其是金融业对外开放,在2018年大幅度放宽市场准入后,不断按下加速键。2020年虽然受到疫情的冲击,但中国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步伐依然稳健,越来越多境外金融机构加快中国业务布局。(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