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网贷转小贷路途坎坷 从业者呼吁降低网络小贷准入门槛

  又一家网贷获批转型为小额贷款公司。

  广西金融监管局网站近日披露,同意广西林海互联网金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林海互联网金融”)转型为小额贷款公司。

  《国际金融报》记者不完全统计,目前仅林海互联网金融、易e贷、金投行、海豚金服、禹顺贷、融通资产六家网贷平台获得地方监管机构批准转型为小贷公司。

  其中,获批转型为网络小贷公司的仅有易e贷、金投行两家,对应的小贷公司分别为抚州市新浪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下称“抚州新浪小贷”)、杭州金投行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下称“金投行小贷”)。

  从“83号文”为网贷转小贷提供制度依据,到《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暂行办法》”)逐步收紧小贷准入门槛,在行业专家看来,网贷转网络小贷并不容易,而转成区域小贷展业受区域限制,如果缺乏股东资源,转型成功也没有多大意义,后续经营也可能难以为继。而从业者则呼吁降低互联网小贷准入门槛。

  少量P2P网贷获批转小贷

  依据公告,林海互联网金融转型更名为南宁市林海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具体名称以市场监管部门核定为准,下称“林海小贷”),为单一省级区域经营的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6000万元,业务范围包括办理各项小额贷款,办理小企业发展、管理、财务等咨询业务。

  股权信息显示,林海小贷由广西林业集团旗下子公司南宁市万贤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资5540万元,持股92.33%。广西林业集团是广西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的国有独资企业。2015年11月,广西林业集团通过万贤投资发起设立林海互联网金融。

  在林海互联网金融获批转型为区域小贷之前,杭州金投行金融资产服务有限公司(即“金投行”)于2020年1月8日将公司名变更为金投行小贷,经营范围变更为网络小贷。天眼查数据显示,该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杭州市人民政府。

  金投行不是第一家由网贷转型为互联网小贷的公司,记者了解到,江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10月同意江西东方融信科技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原江西东方融信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下称“东方融信”)依法转型为全国经营的小额贷款公司,设立抚州市新浪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即“抚州新浪小贷”,具体名称以市场监管部门核定为准)。

  而在此之前,厦门金管局、江西金管局先后同意禹顺贷和海豚金服、赣通资产转型为区域小贷公司。

  2020年5月13日,厦门金管局公告称,根据《关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转型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同意禹顺贷转型为单一省级区域经营的小额贷款公司禹洲启惠小贷。

  在禹顺贷获批转型区域小贷的同一天,海豚金服也获得厦门金管局同意,转型为单一省级区域经营的小额贷款公司福建海豚金服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此后的2020年9月10日,江西金管局官网发布消息称,2020年8月21日,由融通资产网贷机构转型设立的赣州发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获得省金融监管局批复,成为江西省第一家成功转型的网贷机构。

  P2P网贷转小贷路途坎坷

  记者注意到,网贷转型小贷公司曾是互联网金融企业的主要转型路径。2019年11月,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转型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即“83号文”),为网贷机构转型为小贷公司提供了制度依据。

  2020年9月发布的《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明确,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当按照现有规定,暂停新增小额贷款公司从事网络小额贷款业务及其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业务。对依照《关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转型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转型的机构,要严格审查资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此后的2020年11月2日,银保监会、央行发布《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暂行办法》”),《暂行办法》从股东、注册资本金、经营范围、平台资质等方面对网络小贷设置了较高的准入门槛,对网络小贷在经营过程中的风控体系、单户上限、融资杠杆、联合贷款、贷款投向等方面划定了若干红线。

  在行业专家看来,网贷转小贷并非易事。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黄大智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转型正规持牌机构准入门槛很高,转型小贷公司相对容易或者说更加可行,但是区域性小贷牌照价值不大,互金企业转型小贷并成功运营下去也面临不小挑战”。

  “仅有少数网贷机构可能符合小贷公司资质要求。”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特聘研究员董希淼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P2P网贷机构如果想转型为小贷公司,需要符合小贷公司的准入条件和要求,比如资本金的要求。目前,我国已有较多存量小贷公司,小贷公司特别是网络小贷公司的资质,并不容易获得。而且,小贷公司的经营模式与P2P网贷机构差异较大。

  呼吁降低网络小贷准入门槛

  记者了解到,“83号文”对于拟转型网贷机构设立的全国经营的小贷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首期实缴货币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而《暂行办法》将全国性业务网络小贷注册资本上升到了50亿元,且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

  “互联网小贷牌照将可能成为一个极其小众的牌照。”中国小微信贷机构业务创新合作联盟发起人嵇少峰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如果监管新规正式出台时不作调整,则全国最终只有个位数机构存在,如同鸡肋。数百家互联网小贷,一夜归零,将会带来巨大的风险与损失,也不利于普惠金融的补缺。”

  美股上市的金融科技公司高管刘存(化名)对《国际金融报》记者介绍,“网贷业务清退以后,公司重点就布局互联网小贷这一块,在《暂行办法》出台前,公司已经取得了小贷牌照,正通过收购的形式获取全国性的网络小贷牌照。《暂行办法》发布后,真的有一种无路可退的感觉。”

  “事实上,在网贷机构诸多转型路径中,小贷是唯一可行的。”刘存表示,在清退网贷业务后让有能力的机构转型成全国性的互联网小贷公司,纳入常态化的监管,是一条可行的路径。其他像转助贷、消费金融公司都太不切实际。“我们还是希望网络小贷政策能适度宽松,让我们能够有一线生机”。

  有关注小贷行业的资深律师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小贷公司经营范围有区域性和局限性,即便网贷机构转型为互联网小贷的,在转型后也会面临着利率上限的保护要求。网贷机构拿到互联网小贷的牌照后,也很难从事中小微企业的信贷业务,进行跨区域的放款。”

本文来源: 每日商业报道 文章作者: 余继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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