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公安局发布《关于在户籍派出所设立“公共户”的工作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提出,在北京全市户籍派出所推动设立“公共户”,解决暂不具备市内迁移条件的北京市户籍人员的落户问题。
根据征求意见稿,可以申请迁入“公共户”的包括六类人群:一是因房屋产权交易户口须迁出,但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在本市没有合法产权住房,户口无法迁出的;二是因婚姻变化户口须迁出,但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在本市没有合法产权住房,户口无法迁出的;三是因从原单位离职须从原单位集体户迁出,现单位无集体户,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在本市没有合法产权住房,户口无法迁出的;四是因房屋所有权或者公有住房承租权发生变更,现权利人或者承租人申请将原户内人员迁出,原户内人员拒不迁出或无法通知,且其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在本市没有合法产权住房的;五是新生儿的父母户口均在本市“公共户”内或其中一方户口在本市“公共户”内,另一方为外省市户籍人员的,可在“公共户”内为新生儿申报出生登记;六是其他特殊原因在本市无法办理市内迁移的。
不过,“公共户”并非是永久性的。征求意见稿拟规定,“公共户”户内人员、配偶或其他直系亲属名下已有合法产权住房或具备迁移条件的,户内人员应在一个月内迁出“公共户”。拒不迁出的,由公安机关强制办理迁移手续。
中国商报记者注意到,上述政策引起社会对北京集体户籍人口的关注与讨论。据了解,每年都有一定数量的应届毕业生通过入职提供户口的工作单位而落户为北京集体户口,其中一部分人通过购买合法产权住房将集体户口转为个人户口,而另一部分则由于未买房而面临一些麻烦,如因离职需要将户口从原单位集体户迁出而现单位无集体户、单位不同意为集体户员工的新生儿办理落户等。
“我落户时单位明确表示未来子女户口不可以随父母落户集体户,为了让孩子一出生就挂上北京户口,只能尽快买房,但无奈款项还未凑够。有了‘公共户’的政策后我将多一个选择,就是从原单位离职后申请加入‘公共户’,这样我的孩子出生后也可以申报北京户口了。”毕业后落户北京市海淀区集体户口的程慧(化名)对中国商报记者说。她认为,“公共户”政策的出现或能帮她缓解暂时买不起房的担忧。
不过,程慧也有一个担心,就是如果将孩子的户口挂在“公共户”上,在学校学位紧缺的情况下,孩子是否能够正常对口入学。
据了解,目前北京尚未对“公共户”的教育权有明确规定。按照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截止期为2021年1月29日。届时,有关部门将结合公众意见对“公共户”政策进一步修改完善,并适时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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