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印发 深化森林草原领域改革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意见提出,深化森林草原领域改革。巩固扩大重点国有林区和国有林场改革成果,加强森林资源资产管理,推动林区林场可持续发展。完善草原承包经营制度,规范草原流转。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鼓励各地在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和完善产权权能方面积极探索,大力发展绿色富民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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