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据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调查,经国家统计局核定,2020年陕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226元,同比名义增长6.3%。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快于全国平均增速。居民四项收入全面增长。
2020年,陕西居民收入水平在全国31个省份中居第19位,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快于全国1.6个百分点。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868元在全国31个省份中居第17位,较上年前移2位,增长4.9%,增速快于全国平均增速1.4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2.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316元,增长8.0%,快于全国平均增速1.1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4%。
陕西全体、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在全国31个省份中居第7位、第7位、第8位,增幅位次分别较上年前移2位、4位和1位。
2020年,陕西居民四项收入全面增长。陕西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4044元,同比增加735元,增长5.5%,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3.5%;人均经营净收入3459元,同比增加203元,增长6.2%,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3.2%;人均财产净收入1608元,同比增加132元,增长8.9%,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6.1%;人均转移净收入7115元,同比增加490元,增长7.4%,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27.1%。
去年,陕西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陕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快于城镇3.1个百分点, 城乡收入比为2.84∶1,较上年缩小0.09。农民工月均收入水平4085元,比上年增长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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