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公正,让人民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1月19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晒出了“十三五”收官之年的司法“成绩单”,并针对2021年工作写下了“任务状”。
【2020年成绩单】
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111425件,审执结1987497件,同比分别下降6.2%、3.1%;
法官人均办案272件。当场登记立案率98.4%,网上立案三天内审核率95.2%,“立案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打击暴力犯罪
审结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和毒品犯罪案件4977件6824人。
惩治贪污腐败
审结职务犯罪案件652件836人,其中厅局级17人、县处级79人。
深入扫黑除恶
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法院共审结一审涉黑案件534件5601人、涉恶案件1720件10880人,对首要分子、骨干成员及“保护伞”等3845人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打击“套路贷”、集资、电信诈骗
审结“套路贷”、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案件3404件7111人。
平冤理直、纠错正偏
审结国家赔偿案件330件,对62人给予国家赔偿。
优化营商环境
依法否定职业放贷行为效力,调整过高民间借贷利息,推动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审结一审涉企案件415022件,平均审理天数53.1天,比全国均值短15.9天;对36名被羁押的企业主依法变更强制措施,对孙现锋等12名被指控犯骗取贷款、合同诈骗等罪的企业主依法宣告无罪,防止将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确保无罪企业主不受刑事追究。
推动法治河南建设
判决撤销、变更、确认行政行为违法和责令履行法定职责4451件,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8333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出庭应诉率同比上升13.6个百分点。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依法判决“自行脱离游览路线坠亡案”当事人自担风险,依法追究“20层高楼抛扔电动车案”被告人刑事责任,依法认定“串通虚构330万元假债案”的原被告均构成虚假诉讼罪,通过司法裁判让行为有规矩、社会有秩序、法律有权威。
依法保障民生
审结拖欠工程款纠纷等案件25820件,审结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125件,为1.9万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2.7亿元;为2161名陷入困境的刑事被害人、申请执行人和信访人发放司法救助金6483万元。
【2021年工作】
依法惩治各类犯罪,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维护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市场秩序。
推动协作联动、失信惩戒机制常态高效运行,坚定不移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
全面准确实施民法典,正确适用“低龄未成年人犯罪”、“妨害传染病防治”、“冒名顶替上大学”等刑法修正案新规定。
加大案件繁简分流,灵活运用诉讼程序,不断提高办案效率。
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障痼疾。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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