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拱北海关成功破获一起“水客”团伙利用澳门“单牌车辆”(澳门“单牌车辆”是指可进出珠海横琴的澳门牌照机动车)走私高价值货物进境案,案值1.9亿元。
经查,以澳门居民卓某、梁某为首的走私团伙利用澳门“单牌车辆”进出横琴口岸的便利条件,将境外采购的高档手表、饰品、 衣服等货物“化整为零”,通过“单牌车辆”司机少量多次伪报为“个人自用物品”走私入境,再使用境内快递发至上海、成都等地货主销售牟利。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海关提醒,个人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偷逃税款达到10万元以上,即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依法应当接受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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