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海南省应急管理厅获悉,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海南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这是海南为规范自然灾害救助行为,优化救助工作环境,保障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首次出台的相关地方规章。
办法分为总则、救助准备、应急救助、灾后救助、救助款物管理、附则等,共六章四十条,提出自然灾害救助遵循以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群众自救的原则。
据海南省应急管理厅相关处室负责人介绍,办法明确了各有关单位在救助准备、应急救助、灾后救助等工作环节中的责任和义务,对灾害救助秩序、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进行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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