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晚间,獐子岛(002069)发布关于投资者起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进展,獐子岛近日收到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投资者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公司名下总计约3615.91万元货币资金被冻结。《金陵晚报》“易索赔”记者注意到,在投资者索赔案件中出现申请财产保全的操作,此前十分罕见。
公告称,公司收到3份裁定书((2020)辽 02 民初 1005 号之一、(2020)辽 02 民初 1093 号之一、(2020)辽 02 民初 1111 号之一),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申请人马光、纪彦禹、吕桂芬 3 人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分别向法院申请冻结公司资金共计36159065元。据了解,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开始后或者诉讼开始前,为了保证将来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能够得到全部执行,在作出判决之前,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执标的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进行保护的措施。一般来说,在申请财产保全时,需要申请方先行提供担保。因此,在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中,投资者在判决前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是非常罕见的。
獐子岛遭投资者索赔一事要追溯到2018年1月,獐子岛当时又一次对外界宣布“部分海域的底播虾夷扇贝存货异常”,次月,证监会对其进行立案调查。2020年6月,证监会正式对獐子岛作出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决定,认定公司虚假陈述。基于公司违规事项,那些在2017年3月21日至2018年1月30日期间买入獐子岛且截止2018年1月30日仍持股的投资者有参与索赔的资格,可以参与索赔。处罚决定书显示,证监会认定獐子岛公司及吴厚刚等人违法的事实共有三项:一是财务造假,其披露的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关于底播虾夷扇贝2017年终盘点情况的公告》和《关于核销资产及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公告》涉嫌虚假记载,证监会认定,受虚减营业成本、虚减营业外支出影响,獐子岛2016年年度报告虚增资产13114.77万元,虚增利润13114.77万元,獐子岛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虚减利润27865.09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38.57%。二,公司披露的《关于2017年秋季底播虾夷扇贝抽测结果的公告》涉嫌虚假记载,严重失实。三是在管理层知道全年业绩与预期存在较大差距情况下,未及时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涉嫌未及时披露信息。截至12月18日公告,大连中院已累计受理79名自然人诉獐子岛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诉讼金额共计4794.44万元。而本次诉讼中出现财产保全与冻结资产的情况,更是极为罕见。
对于被冻结3615.91万元货币资金,公司表示本次被冻结的是部分银行账户中的部分资金,非整个账户被冻结,涉及到的账户仍能够正常使用;截止12月25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货币资金余额5.05亿元,本次被冻结资金占比约7%,未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资金收付造成较大影响。目前公司已经按照程序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复议申请书,申请法院裁定撤销上述民事裁定书。企查查数据显示,獐子岛自身风险351条,关联风险307条。
声明:《每日商业报道》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